机电实训中心低值品、耗材的管理制度(暂行)
栏目: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:2011-02-07 点击次数:
总则
一、为使机电工程技术中心实训基地的低值品、耗材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,做到物尽其用,特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和本系实际情况,制定管理办法。
范围
二、低值品:指单价在800元以下,具备一定使用年限的物资,如量具和工具等。
三、耗材:指在实训教学、科研等活动过程中,一次性使用和不具备修复后使用的物资。
购买和验收
四、低值品和耗材的购买,由各实验室(实训室)管理员在上个学期结束前,根据下学期的实训教学和考工等情况,提出购买申请,由仓库管理教师根据库存的实际情况,汇总后统一交实训中心、系部及院分管领导审批。
五、低值品和耗材采购完毕后,由使用部门的管理员负责验收,对于一些实训教师较多的实训室,有实训中心主任指定实训教师验收。验收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。由仓库管理教师根据验收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。
六、对于在使用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低值品和耗材,实训教师应及时填写反馈意见表交于仓库管理教师,由仓库管理教师反馈校产处。
管理
七、仓库中的低值品和耗材要做到排放有序,低值品和耗材由仓库管理教师更具实际情况进行建账,要做到账、物齐全。不建账的耗材要有消耗记录。
八、实验室(实训室)管理员如要领用低值品和耗材,要填写领用申请表,由实训中心主任签字后,交仓库管理教师办理出库手续方可领用。
九、每学期由实训中心主任和仓库管理教师对实训教师的低值品,如量具工具等进行不定期抽查。
十、每学期有系教学主任和实训中心主任不定期对仓库进行盘库。
附则:
十一、本办法归机电实训中心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