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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5-2026-1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6-01-08 18:09:32 作者:王军雨; 浏览:450

各班主任:
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5-2026-1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现决定开展2025-2026-1学期班主任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学院成立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,名单如下:

组  长:王敏、朱涛

副组长:余心明

成  员:王军雨 李春晓 张堉煊 李开通 刘清勇(班主任代表) 陈奥林(班主任代表) 孙澎涛(班主任代表)

二、考核对象

2025-2026-1学期在岗的所有班主任。其中,辅导员所带班级的班主任考核不在此次班主任考核范围。

三、文件依据

以《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(2016年修订)》(徐工职院发〔2016〕110号)规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实绩等为主要内容,具体依照《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》所列各项指标进行考核打分。

四、考核实施

1.班主任工作测评: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各班级学生对班主任进行测评,测评最终得分是学生测评总分除以班级总人数。

2.班主任提交材料(1月8日-1月12日):班主任对照《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》“班主任工作成效”、“班主任工作成果”、“班主任工作研究”等条目,向年级辅导员提供相应加分证明材料。

3.学院考核(1月13日):学院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结合班主任提交材料、学生民主评议结果及从相关部门采集的客观数据,依据《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实施细则》各项具体指标,对班主任进行量化考核,完成各项评议结果汇总,初步形成考核结果和考核等级,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。

4.结果公示(1月13日-16日):考核结果确定后,在机电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。公示期间,班主任如对考核结果持有异议,可向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反馈。

5.结果上报:公示期结束后,学院将班主任各项考核成绩汇总学工处。

 

附件:1.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(2016年修订)

2.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办法适用第1-4学期

    3.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管理考核办法学期考核办法适用第5学期

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.doc

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办法适用第1-4学期 - 2025年7月修订(定稿)20250720.xls

机电工程学院班主任工作学期考核办法适用第5学期 - 2025年7月修订(定稿)20250720.xls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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